股票激励的定价需要结合法律法规、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主要方法及要点如下:

一、常见定价方法

净资产定价法

通过计算公司净资产(总资产减总负债)并除以总股本确定授予价格,适用于重资产企业。例如,某上市公司上市前股票激励采用净资产价值定价,未附加其他条件。

市场评估定价法

参考同行业公司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结合公司业绩预测进行估值,再除以总股本。需注意需选择具有可比性的参考公司。

模拟股票上市定价法(市盈率法)

采用上市公司上市时的市盈率,乘以预测的每股收益,得出授予价格。适用于已有一定规模和稳定业绩的公司。

股票激励价格怎么规定的组合定价法

综合考虑公司销售收入、净资产、现金流等多维度指标,通过加权平均计算公司总价值,再除以总股本。

二、关键定价原则

合法性原则

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如不低于授予前20/60/120个交易日的均价50%。

合理性原则

需平衡员工激励效果与股东权益,避免因价格过高导致股东利益受损。例如,初创公司可采用注册资本或初始投入定价,成长期公司建议以净资产为基础。

持续性原则

定价应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确保激励方案具有投资性,避免短期行为。

三、注意事项

股份限制

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后,公司不得再收购本公司股份,且已发行股份不得超过总额的10%,需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

员工出资能力

价格设计应兼顾员工实际出资能力与激励效果,避免单纯以出资额为依据。

动态调整

定价方法需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市场环境变化定期调整,例如引入新投资者后需重新评估。

四、补充说明

不同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单一或组合方法。例如,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多采用净资产定价,而股票期权可能参考市场评估定价法。非上市公司在估值时常用资产基准评估法或现金流折现法。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均需通过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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