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2”的高考模式中,考生的高考分数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
每科满分150分,共计450分。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
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共计100分。
再选科目(化学、生物、地理、政治四门科目中选择两门)成绩

以等级分或赋分计入总分,每科满分100分,共计200分。
因此,选科后的高考总分是 750分。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共450分。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满分100分。
再选科目:从化学、生物、地理、政治中选两门,以等级分计入,每科满分100分,共200分。
赋分制是“3+1+2”分科模式下特有的计分方式。赋分后的成绩满分依然为100分,赋分起点为30分。即将选科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按选科人数划分5个比例为15%、35%、35%、13%和2%。然后各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按照事先确定的比例,依照转换公式,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赋分后的成绩。
建议考生在选择科目时,可以结合自己的兴趣和擅长领域,同时也要考虑未来专业选择的可能性和各科目在赋分制下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