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激励股票的扣税方式,需根据股权激励的具体类型和实施条件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的扣税方式
行权时纳税 股票期权行权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行权时股票市价 - 行权价) × 股票数量
- 税率: 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综合所得。行权前转让期权的净收入纳税
行权前转让期权的净收入(行权价与市价差额)同样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二、限制性股票的扣税方式

解禁时纳税
限制性股票在解禁时(即员工可自由买卖时),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税。 - 应纳税所得额= (股票登记日市价 + 解禁日市价) ÷ 2 × 解禁股数 - 实际支付金额
- 税率: 适用20%的税率。等待期内税务处理
解禁前需满足服务年限或业绩条件,等待期内相关成本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三、其他注意事项
企业所得税处理
上市公司可按实际行权时股票公允价与行权价的差额计算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非上市公司需在转让股权时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税。
递延纳税政策
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计划可实行递延纳税,待实际转让股权时再纳税。
四、综合示例
股票期权案例: 员工以10元/股价格行权100股,行权时市价20元/股,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元(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 限制性股票案例
以上计算均需结合当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具体金额需根据实际收入和扣除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