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激励发放股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方案:
一、直接授予股票
授予协议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协议,约定授予期权的数量、价格、行权时间等核心条款。
行权方式
- 直接套现: 员工以约定的优惠价购买股票后,可在市场上自由出售实现收益。 - 转换为股票后出售
等待期与行权条件 - 等待期:
通常为1-3年,期间激励对象不得行权。
- 行权条件:需满足公司业绩指标(如净利润增长率)和个人绩效目标。
二、现金化股指期货
股指期货合约 公司向员工发行股指期货合约,约定未来以特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现金奖励
- 行权后结算: 股指期货行权后,公司按结算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额,将收益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 - 公允定价
三、其他注意事项
法律合规 需遵循《会计准则-股权支付》规定,将等待期内服务费用计入成本或费用。
税务处理
行权收益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需依法代扣代缴。
实施步骤
包括制定激励计划、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授予股票或现金、后续管理及绩效考核等环节。
四、典型实施流程(以直接授予股票为例)
计划制定:
明确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等。
审批流程: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授予操作:
签订协议并完成股权登记。
行权与变现:
等待期结束后,员工行权并出售股票实现收益。
通过以上方式,公司既能激励员工,又能有效控制股权稀释风险,需根据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灵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