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退出股票的方式需根据具体法律条款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方法:
一、股权转让
内部转让 挂名股东可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若30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转让需签订书面协议,并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
对外转让
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若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协商不成,则视为同意转让。转让流程包括股东会决议、签订转让协议、工商变更登记等。
二、公司回购
协商回购
挂名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股份,需经股东会同意。回购需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回购后注销相关股份。
法定回购
公司章程可约定特定情形下的强制回购权,如股东连续亏损、经营困难等。
三、变更登记
显名化登记
挂名股东可申请将实际出资人登记为显名股东,需取得实际出资人同意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此方式需配合解除股权质押等手续。
四、其他方式
减资或减资回购
通过公司减资或回购股份实现退出,但需满足法定程序。
公司解散
作为股东参与公司清算,但需满足法定条件。
注意事项
法律风险规避: 挂名股东可能因未履行出资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税务影响
建议优先通过股权转让或公司回购方式退出,若涉及第三方需谨慎协商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