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综合了多次调整后的最终结果:
一、送股与转增股本
资本公积金转增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8589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
非流通股股份置换
非流通股股东以转增后股份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1.7374股,总对价水平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送1.6股。
二、认沽权证安排
数量调整
原方案每10股送2份24个月认沽权证,后调整为每10股送6份,初始行权价格由5.53元提高至5.65元,存续期限缩短至18个月。
税费与行权条款
认沽权证上市后,流通股股东无需缴纳相关税费。行权期间为权证到期前5个交易日,若公司股价首次达到或超过8.48元,相关股份将不再流通。
三、其他调整
限售承诺
招商系股东新增36个月禁售期,并在禁售期结束12个月内(即8.48元行权价达成前)承诺不转让股份。
管理层激励
增加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非流通股股东需将认沽权证的行权价格从6.64元提高至8.48元,以配合公司长期发展。
四、实施时间与影响
股权登记日: 2006年2月23日 除权日
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2月27日
股票代码:600036改为“G招行”
此次改革通过送股、转增股本及认沽权证结合的方式,既保障了流通股股东利益,又兼顾了非流通股股东权益,同时引入管理层激励机制,促进了股权结构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