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鞍山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统一高考科目
语文:满分150分
数学:满分150分
外语:满分150分(其中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听力成绩不计入外语成绩,外语成绩以考生外语笔试成绩的1.25倍计入,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
选择性考试科目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每科满分100分,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
再选科目(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每科满分100分,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再选科目的等级赋分方法是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赋分成绩。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450分(语文150分 + 数学150分 + 外语150分)、首选科目的100分以及再选科目的200分(每科100分按等级赋分)组成,合计750分。
建议考生在备考时,不仅要关注各科目的原始成绩,也要重视等级赋分的影响,因为再选科目的等级赋分可能会对总成绩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