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违规宣传成绩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禁止排名
教育部和各地教育部门明确规定,不得对高考考生成绩进行排名,也不得公布高考“状元”。
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和相关部门需加大统筹协调,严禁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严禁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教育部多次强调,要严禁宣传和炒作高考成绩,更不能对高考状元进行奖励。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教育考试院需加强对高考成绩宣传的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规范高考成绩发布
省、市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是高考信息管理的责任主体,需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加强高考信息管理。
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高考成绩时,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并采取模糊处理方式发布高分考生分数和名次。
严格审批和监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需对当地的高考成绩宣传发布负责,严格审批宣传使用的广告、喜报等,不得对外发布。
新闻媒体发布的数据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提供,鼓励媒体引导家长、社会支持素质教育。
责任追究
对违规宣传发布高考成绩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违规者将面临撤职等处罚。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高考成绩的宣传发布,维护教育公平,减轻社会压力,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