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赋分制度适用于以下 4门选考科目:
物理 历史
化学
生物
在“3+1+2”模式中,这四门科目作为再选科目,考生需要从中选择两门。而在“3+3”模式中,这六门科目(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地理、政治)均作为选考科目,考生需要从中选择三门。
具体赋分步骤如下:
排名:
同一科目内的所有考生根据卷面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分级:
将考生按照排名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每个等级的占比为15%左右。
赋分:
每个等级对应一个分数区间,根据考生在所在等级中的位置,赋分起点一般为30分,然后按照等级从高到低进行赋分。
这种赋分制度旨在缓解不同科目之间因试卷难度和参考人数不同而产生的分数差异,从而提高高考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