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统一高考科目成绩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卷面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
等级考试成绩
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每科卷面满分分值均为100分。
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赋分转换后的等级分计入总分。
面试成绩(针对部分特殊专业或艺术类考生)
面试成绩是指学生在高考中参加的面试或口试环节的成绩。
文化课总成绩
满分750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考试选择考科目成绩组成。
综合素质评价(针对部分省份和新高考模式):
综合素质评价将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表现纳入总成绩。
建议考生在高考前仔细了解所在省份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合理选择选修科目,并认真准备面试,以最大化自己的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