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的定论主要基于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两部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统一高考成绩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为15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总计450分。
选择性考试成绩
包括物理、历史两门必考科目和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四门选考科目中的任意两门。物理或历史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总计100分。
剩下的两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的两门)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总计200分。
等级赋分
再选科目的成绩并非直接以原始分数计入,而是根据考生在选考科目中的排名确定等级,再根据等级赋以对应的分数。等级赋分的计算方法是按照考生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定五个大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大约为A等15%、B等35%、C等35%、D等13%、E等2%。根据这个排名区间确定所在的等级,然后根据等级,赋以对应的分数,计入高考成绩。
总成绩构成
高考总成绩 = 统一高考科目成绩(450分)+ 选考科目成绩(300分),其中选考科目成绩为物理或历史(100分)加上另外两门再选科目的等级分(每门满分100分,共200分)。
建议
了解所在省份的具体政策:不同省份在高考分数的计算上可能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建议考生和家长详细查阅所在省份的高考政策和评分标准。
关注等级赋分制度:等级赋分制度可能会对考生的最终成绩产生较大影响,考生应尽量提高自己的选考科目排名,以确保获得更高的等级和相应的分数。
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高考成绩只是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考生还应关注自己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业成果、课外活动表现、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方面,这些因素可能会在大学录取时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