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的总分通常是通过将各科的分数相加得到的。具体到高考,总分满分为750分,各科的分数分布如下:
语文:
150分
数学:
150分(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
英语:
150分(含听力)

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300分
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300分
在“3+1+2”高考模式中,考生的总成绩由以下部分组成:
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计450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每科满分为100分,但成绩是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因此,在“3+1+2”高考模式中,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 \text{总成绩} = \text{语文成绩} + \text{数学成绩} + \text{外语成绩} + \text{首选科目成绩} + 2 \times \text{再选科目成绩(等级赋分)} \]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市的考试形式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但总分750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