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股息的缴税规则根据持股期限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税率标准
持股期限≤1个月 股息红利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期限>1个月且≤1年
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 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期限>1年
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分红金额 × 税率
持股≤1个月: 直接按20%税率计算 持股1-1年
持股>1年:免征税款。
三、注意事项
持股期限计算 以买入股票的首次交易日期为起点,至卖出股票的成交日期截止,按自然年(月)计算,而非分红当天。
其他相关税费
- 印花税: 股票交易时按成交金额的0.1%缴纳。 - 红利发放时
申报与缴纳 纳税人需在次年6月30日前办理纳税申报,逾期需补缴。
四、示例计算
若某投资者持有某股票1.5年,期间获得红利1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1000元 × 50% = 500元
应纳税额:500元 × 10% = 50元
实际到手金额:1000元 - 50元 = 950元。
通过以上规则,投资者可根据持股时间合理规划税务,长期投资可享受更低的实际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