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操纵股票的法律后果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结合具体情节判定。以下是关键信息总结:
一、基本法律条款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交易价格或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
- 涉及资金量、交易量、获利金额等指标,例如:
- 单日交易量或持仓量占比超过10%;
- 直接或间接控制账户资金超1亿元;
- 通过操纵手段获利超1000万元等。
二、典型操纵手段
联合连续买卖
单独或合谋,利用资金、持股或信息优势,连续买卖证券或期货合约。
虚假申报
频繁申报买入/卖出且撤销申报,制造虚假交易信号。
内幕交易与反向交易
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或同时进行反向操作。
三、处罚措施
刑事处罚
- 情节严重: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 情节特别严重: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政处罚
除刑事处罚外,还可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例如:
- 天津证监局曾对徐阳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897万元,并罚款2.97亿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单位犯罪: 单位实施操纵行为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违法所得
五、参考案例
徐阳因通过虚假申报操纵多只股票,获利9897万元、罚没3.96亿元,最终被证监会和法院严查,体现了对重大操纵行为的零容忍态度。